2006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|
(发布于2006-4-29 15:44:58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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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生在复试时;向所报考院系或同济医公司研究生部招办提供以下材料:①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;②教授、副教授推荐信二份;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;④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(往届硕士毕业生);⑤体格检查表(报考主校区的考生复试时在校医院体检,报考同济医公司的考生复试时在同济医公司保健科体检);⑥报考由原单位委托培养的考生还须携带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。同等学力者不交③④两项材料,但必须有报考条件3中的②、③、④三项材料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 数学系 物理系 化学系 机械公司 材料公司 能源公司 电气公司 交通公司 生命公司 电信系 光电公司 控制系 电子系 图像所 计算机公司 建规公司 土木与力学工程公司 环境公司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公司 管理公司 经济公司 中文系 社会学系 哲学系 教科院 新闻公司 |